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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北京企业注销后,相关档案资料会保存多久
发布时间: 2024-12-11 13:27 更新时间: 2024-12-11 13:27

北京企业注销后,相关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根据其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,以下是具体情况:

会计档案


  • 保存:年度财务报告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11。

  • 定期保存: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等,保管期限一般为 30 年;会计账簿包括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等,保管期限一般为 30 年;月、季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为 3 年;银行余额调节表、银行对账单保管期限为 5 年11。

  • 涉税资料


    账簿、记账凭证、报表、完税凭证、发票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 10 年 69。

    其他资料


    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企业注册变更登记簿、企业贷款记录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企业章程、出资记录及股东会会议记录、企业退休金管理制度备案表等资料,一般保存期限为 30 年 3。劳动合同、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记录、员工的培训考核记录等资料,保存期限一般由企业自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,但通常不会少于 5 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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